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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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04 10:30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方式采购“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邑县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300万元/年,大写:(叁百万元整)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是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单位:大邑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 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
1 专家组审核论证意见、供应商资格、采购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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