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一、 项 目编号: NGS-CG-GK-2023003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三、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家乡万家村戴家村组
中标金额:85920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宁国市梅林镇内[包括阳山、七都汪、桥头、对山、田村、梅林、沙埠、花园及梅林集镇]共九个区域 服务要求: 宁国市梅林镇内农村垃圾清运[包括阳山、七都汪、桥头、对山、田村、梅林、沙埠、花园及梅林集镇]共九个区域内的垃圾桶、垃圾箱的垃圾的运输至宁国市梅林镇垃圾处置站。 服务时间: 二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欧阳中梅 、潘小平、吴成、张唯、周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人民币 1.2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柴工、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柴工
电 话:需解锁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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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需解锁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