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及申报材料编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鞍山市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及申报材料编写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YQ2023—0004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及申报材料编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根据地区产业特点发展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编写《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表》、《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服务及协助申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完成编制并协助采购人申请材料提交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络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的邮箱中。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相关登记后即可,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若有正在办理延续、更换相关证件等情况的,应提供审批、核准部门的相关证明。
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箱报名材料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中,在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后须进行书面回执确认,回执确认书(格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请供应商加盖公章扫描发到我公司邮箱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朱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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