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二、履约地点: 葫芦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对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一期项目提供为期一年的运维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48 套微型监测站、数据采集及传输、质控设备、辅助设备基础设施的清洁等日常维护,及所有站点的网络通讯费。设备校准、质量控制等日常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服务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基本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标准六参数传感网络监测仪 16 套、两参数传感网络监测仪 22 套、 TVOC 传感网络监测仪 4 套、有毒有害气体传感网络监测仪 6 套、系统软件平台 1 套的运行维护。
1. 保障系统运行目标要求
要求定期检查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硬件设备、数据传输、条件支持等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故障,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同时定期做好监测质控管理,保证数据的可溯源和可靠性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成每个微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对设备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监测数据捕获率达到 90% (以小时值计)以上;
②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 80% (以小时值计)以上;
③运维任务完成率 95% 以上;
④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 100% 。
2. 运维基本内容要求:
( 1 )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 2 )监测设备的日常质量管理;
( 3 )监测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 4 )监测设备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
( 5 )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 6 )其他监测设备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 7 )监测设备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监测设备与管理部门的通讯正常;
( 8 )当监测设备损坏不能及时修复,在 48 小时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环保主管部门;
( 9 )当监测点位需要变更迁移时,依据监测点位管理程序向用户报告,并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等具体工作。
3. 日常巡检制度及巡检内容要求:
( 1 )每天对各仪器数据进行远程检查。对于异常数据(极大、负值、连续不变等)进行分析,如有必要需和现场人员沟通,查明原因;
( 2 )如发现仪器出现故障,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 3 )遇到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归属单位,沟通解决办法;
( 4 )每月对微型站点至少进行维护一次,检查各接插头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是否牢靠,颗粒物传感器清理,太阳能板表面灰尘清理,并填写记录;
( 5 )对于微型站监测主机相关耗材配件进行更换,校准合格后重新使用,并详细填写《耗材更换记录》。
4. 设备日常维护要求:
( 1 )每天对各个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和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 2 )每月要对各监测设备至少进行维护一次;
( 3 )每年要对各站点至少进行预防性检修一次;
( 4 )运维技术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各种记录,每月装订、归档;
( 5 )微型监测站的日常维护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
① 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仪器维护,定期完成微型监测站采样通路清理,更换传感器,确保仪器运行最佳的工作状态,故障及时修复或使用备机,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② 定期检查通讯传输设备、保证系统数据传输正常(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 定期校验和校准制度及内容要求:
⑴ 微型空气监测站采用组合监督校准,每周对设备进行校准 1 次;
组合监督校准:微型站仪器与标准方法仪器进行科学的组合布点,实时监督并修正传感器信号漂移,自适应学习形成适应当地环境的算法模型,从而保证微型站的数据可靠性。
⑵ 挥发性有机物微型空气监测站采用传递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传递校准。
⑶ 对更换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校准,检查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保证系统数据的连续、准确。
6. 运行服务保障要求:
① 供方的运维工作须接受我局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所有运行维护工作过程中供方需做好记录存档,以便项目验收时核查。
② 供方应选派 1 名专职人员开展运行维护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我方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不得承担其它区域项目工作任务。
③ 供方的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为:当每日 6 时~ 23 时出现故障,应在 1 小时之内响应, 8 小时内现场解决;每日 23 时~ 6 时出现故障,应在 4 小时之内响应, 24 小时内现场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供方必须在 48 小时内更换与原机同监测原理的备机,保证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④ 供方应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运维期间所有站点出现的运维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⑤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是整个项目维护的基础,保证系统环境监测数据及站点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非常重要,要求系统运行要有较高的安全性。系统要具备数据备份及自诊断模块,便于快速判断故障点并排除。应配置严密的数据安全体系,避免非法入侵,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数据传输的连续性,防止异常情况的发生。
⑥供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⑦供方须承诺中标后至少配备同原理 4 套备机,提供的备机须通过计量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⑧供方须承诺中标后配备葫芦岛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仪器设备优质的耗材和备件。
四、服务质量: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价款的 30%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70% 。
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价款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为支付本次采购所需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各阶段付款因预算执行不及时影响价款支付,供方自愿放弃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采购人银行帐户和追偿逾期利息的权利。
六、提交成果及份数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