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
广东
-清远市
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四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022-046-4)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四次) (招标编号: CG-2022-046-4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四次)
2 、项目编号:CG-2022-046-4
3 、招标人: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资金来源:其他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本项目预算:约800.00万元。
8 、 本项目本次招标标包划分及入围家数:分一个标包。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 (万元) | 入围家数 | 分配比例(%) |
/ | 玻璃绝缘子 | 800 | 2 | 60:40 |
备注: 1. 本项目为框架标,根据中标人的入围先后排名顺序依次安排供货量,供货量比例原则上按上述比例分配,必要时招标人可根据供货期等要求对供货量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 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 如产生清单外的需求,若满足“根据供货时限要求不足以支撑再行单独立项采购”且“实际需求可以归类对应标段实施内容的”,由甲方与入围单位就新增需求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采购。 |
9 、投标保证金:有
10 、采购代理机构:
11 、项目类别:物资类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招标范围:对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四次)进行年度框招。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4 、招标结果有效期:
14.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24个月。
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24个月。
14.2.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为预防出现因特殊情况入围供应商退出或终止合作导致某片区无供应商供货的情况,每个标包设候选入围供应商2家,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处理办法有:(1)由本标包已入围的其余供应商完成退出或终止合作导致没完成的剩余份额的供应;(2)由候选入围供应商后补完成退出或终止合作入围供应商的剩余份额的供应;(3)重新招标供应商回来替补完成退出或终止合作入围供应商的剩余份额的供应。
14.3.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 (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4.4.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14.5. 框架协议终止后,如招标人未有新的招标结果,则延长该招标结果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14.6. 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14.7.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4.8. 订单合同的金额=∑经采购人确认的单项采购数量乘以采购单价限价乘以中标费率。
14.9. 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 | 标包名称 | 供货期 | 最高 费率(%) | 是否特殊包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玻璃绝缘子框架招标(四次) | 800.00 | / | 玻璃绝缘子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100 | 否 | 300 | 2 |
注: (1)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报名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已参加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以继续沿用。 (2)适用二次及以上招标项目且保证金可沿用的情况:首次招标时通过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参加二次及以上投标时仍需在电子商务系统中上传首次递交保证金相关凭证,并发起保证金确认申请;首次招标时通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参加二次及以上投标时需根据新的招标文件要求对已递交的保函进行检查确认,如原保函满足要求的可沿用,如原保函已不满足要求的,应重新开具保函或变更原保函有效期,以确保保函有效期与重新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保证金支付界面上传保函扫描件(可沿用的保函、重新开具或变更的保函均需上传),提交保证金确认申请,并将保函原件送达指定地点(另有规定除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注册并在审核入库成功;
(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
(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覆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近三年内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提供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 CNAS/CNAL认可)出具的与满足相应品类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
(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十 一)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指所投标的物)的供货业绩不少于5份,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十 二)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9月1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20日17时00分00秒 ,(以文件发出时载明日期为准),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在线报名并及时购买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3天办理供应商CA。
2. 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文发售期内完成报名、领购及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文件后需上传付款凭证,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复核),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招文发售期内未完成招标文件导致不能进行后续投标或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 供应商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申请入库,入库机构名称选择“” 。
(二)平台功能业务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再转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非采购代理中心电话)
(三)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电汇或转账时必须严格备注如下信息: CG-2022-XX +招标文件费;
2.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440004129
3.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本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交开票说明至采购代理中心邮箱()。
(3)招标文件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
(4)受新冠疫情影响,投标人发票一律采取邮寄方式寄出,请各投标人把相关收件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票单位、收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等)发至采购代理中心邮箱(),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2年9月13日17时00分00秒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三)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及方式
1.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9日09时00分00秒;
2. 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重要提醒: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及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八、监督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北江一路36号中伦东海岸1#楼06#铺位一至二层、05#铺位二层、04#铺位二层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中心
2022 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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