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机车空调属地化合作修和空调部件合作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机车空调属地化合作修和空调部件合作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广装备招 -2023-001 号 )
一、 招标 条件
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公开征寻 “ 机车空调属地化合作修和空调部件合作修 ”的合作方,共同完成机车空调和空调部件检修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本项目 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 合作 范围
项目内容: 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所承揽的合作修产品: HXD1 、 HXD3 系列机车 C4/C5 修空调;复兴动力型系列机车 D3 修、 D4 修空调; SS8 、 SS9 机车中修空调;轨道车年修空调(含发电机系统);轨道车大修空调(含空调发电机组); HXN5B 机车 C4 修空调; SS8 、 SS9 小辅修空调电源业务。
三、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事项涵盖机车空调、空调部件检修、质保全过程:
1. 机车空调、空调部件检修工艺流程; 1.1 入厂检验; 1.2 拆解作业; 1.3 清洁作业; 1.4 部件检修、更换、补漆、装配; 1.5 整机装配; 1.6 整机终检; 1.7 整机调试; 1.8 合格证明; 1.9 整机恢复检查; 2.0 交付验收;
2 . 售后服务;
3. 检修场地租赁、设备维护;
4. 机车空调、空调部件 检修材料(必换件维修包、偶换件) 。
2、合作目标:
我公司 与 机车空调和空调部件 原设计及生产企业 或原 设计及生产 企业的授权代理商成交后须在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内开展属地检修。 由其向我 公司 提供部件自主修的合法技术标准及资料 ,合作方负责提供属地检修设备及所需材料(包含必换件、偶换件) ; 合作方负责完成合作检修配件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 ,从而支持我 公司 实现部件自主修的技术能力, 双方 签订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合作期限:5年。
每年根据采购人当年参与合作工作量占比及实际修车情况进行结算。
四 、 合作方 资格要求
3.1 、合作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3.2 、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采购规则。
3.4 、合作方须是在网上注册( )的供应商。不接受未在或原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投标人投标。 3. 5 、合作方须满足国家及其行业企业资格、产业资质要求和规定,当承修部件更换新品及技术升级时,承修方应按最新的技术条件及要求执行。 3.6 、合作方需是我公司承揽的 机车空调和空调部件 的原生产及设计厂家或原生产及设计厂家的授权代理商。
3.7 、 承修方须满足国家及其行业企业资格、产业资质要求和规定,承修方须具备该部件修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具有 机车空调和空调部件 铁科院颁发的维修资质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或广州局集团公司审查合格的维修资质。
3.8 、合作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3.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业务。
五 、 招标 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合作者 ,请从 ( 购买 招标 文件。 招标 文件从 2023 年 2 月 23日起至3月1日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购买 招标 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提交文件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 同时联系招标人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六 、 招标 文件递交
5.1 招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西 18 号(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内)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 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 评审 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始评审,评审地点为 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 。 届时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西 18 号
电 话: 1
项目联系人: 罗工
邮 箱:
开户单位: 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广州花都狮岭支行
账 号: 440501862
九 、 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号包件: 7 0 000 .00元(大写: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缴截止日期: 2023年3月 16 日。
A.保证金汇款账号与后续签订商务合同开票账号须一致。
B.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账号公对公转账、电汇。
C. 本市区域内通过银行 转账 ,外埠单位通过银行电汇,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D.本项目不收取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私人账户汇款。
E.投标人汇缴投标保证金后需发送银行汇缴回执单扫描件到招标人邮箱: (未完成发送汇缴回执单的投标人视为未规定提交保证金)
日期: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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