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敖家堡乡人民政府清原县敖家堡乡净水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
-抚顺市
项目概况
清原县敖家堡乡净水厂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R20230227
项目名称:清原县敖家堡乡净水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5355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355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开竣工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5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202 3 年 2 月 27 日至202 3 年 3 月 2 日)向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企业相关资料(报名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检验合格后 在指定时间内(即: 202 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 3 年 3 月 6 日 ) 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付海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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