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FCGZ202303
项目名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麻醉机 | 1台 | 否 | 298000.00 | 298000.00 | 0 | 工业 |
2 | 2-1 | 纤支镜 | 1台 | 否 | 92000.00 | 92000.00 | 0 | 工业 |
3 | 3-1 | 胎心监护仪 | 2台 | 否 | 79600.00 | 79600.00 | 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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