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鞍山市
项目概况
2023年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G20230201
项目名称:2023年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垃圾清运内容:辖区内由甲方投资建设的现有垃圾箱及购置的垃圾桶内的垃圾、马路两侧堆积的垃圾等清运保洁任务;垃圾清运范围:东起大盘线大榆高速公路桥东,西至管理区红旗加油站东:南北以东四交通岗为基点:南至东四新中学,北至东韭线与望台镇交界处。以及腾海大道东四过境段两侧和高铁西客站及周边的所有垃圾清运工作。全线约15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方式:网络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第三开标室)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海城市发布。
-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城市东四街道东四社区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博格园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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