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古城片区城市更新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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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古城片区城市更新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21:59:42 点击次数:462
镇平县古城片区城市更新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平县古城片区城市更新招商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 镇平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 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古城片区城市更新招商项目
2.2 招标编号:E4113000085003404001
2.3 建设地点: 南阳市镇平县古城片区中心城区 ;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面积约 350亩 ,开发范围为:南至涅阳路以北,北至府前街以南,东至菩提路以西,西至卫生路以东,拟采取“授权开发+投资合作”的模式,整体打包、封闭运行、滚动开发,新城老城互动,投入产出平衡,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提升。暂定合作期限五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实施期限。
2.5 资金总额: 投资估算 约48亿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投资人+EPC,招标人与中标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采购、建设、管理、移交等工作,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和开发、县级承担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公共停车场、各类管网等设计、施工建设等。
2.8 工期要求: 1825日历天(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本项目完工移交结束止)。
2.9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能力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甲级 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或 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 勘察负责人 须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 级注册建筑师或 壹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 2021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注:上述(1)、(2)、(3)、(4)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 财务要求:
(1)2020年、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2、投标人参加招投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3、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或 企业电子印章 ),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 企业电子印章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 企业电子印章 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5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2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月31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网系统首页(“3.0系统入口”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详见镇平县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的形式,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并确保文件完整(),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专区中自行)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20分钟内),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2月16日14时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河南省电子 》、《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镇平)》上同时发布 。
7、联系方式
镇平县中心
地 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 系 电 话:
招标人:镇平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镇平县平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99号商业附137号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 镇平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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