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中心医院购买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朝阳市
喀左县中心医院购买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左县中心医院购买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4 月 4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ZZFCG-2023-007
项目名称: 喀左县中心医院购买医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2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套、 全自动 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套、体外冲击波碎石机一套、心电除颤仪二 台 、自动洗胃机一套 , 具体货物参数及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3 年 3 月 13 日 至 202 3 年 3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免费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 3 年 4 月 4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朝阳市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领取文件登记 表(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 前发送至 邮箱( 邮箱地址:) 以收到符合要求的邮件时间为准)。 资料提供齐全后,交易 中心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请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地 址: 喀左县大城子镇健康路19号
联系方式: 林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4段146-14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安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