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光伏区预制桩框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丰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光伏区预制桩框架集中采购 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 。 招标人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NGS02045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光伏区预制桩框架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拟采购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的预制桩,桩基总长度预计为3244034米。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拟建设规模2003.0976MWp。本次集采结果应用于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的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向入围供应商采购该项目预制桩。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区预制桩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原材料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质检、试验(具体试验项目见技术要求)等;光伏区预制桩的供货、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所在地附近码头、自行寻找满足条件的场地仓储并进行接桩、防腐并在前述码头将验收合格的预制桩吊装至施工单位的驳船和售后服务等。。
2.5 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境内投标人自选具备仓储及接桩作业条件的码头交货并仓储。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仓储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仓储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2.6 交货期
采购框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预计交货期:项目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根据项目时间调整,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境内投标人自选具备仓储及接桩作业条件的码头交货并仓储,接桩并验收完成后吊装至施工单位的驳船。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仓储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仓储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具体项目供货时间待业主后续书面通知。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
(2)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国内100万米及以上类似预制桩(或类似规格产品)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2022年度报表尚未出具,则提供2019至2021年的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1: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光伏区预制桩框架集中采购售价:1000.00元整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 2023年03月08日21时00分 — 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纪检监督部
电话: (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23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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