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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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JRD-01-WZ2023002(2) )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招标编号: JRD-01-WZ2023002(2)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有资金
(六)项目类别: 物资类
(七)项目预估金额: 2630.425 万元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 = 实际采购量×中标单价。
(十)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报价不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
(十一) 质保期要求: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南网投标价提供。
(十二) 特殊声明:本采购项目如中途遇总包合同不成立,则相应取消相关招标工作。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如投标人曾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RD-01-WZ2023002),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无需再次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
序号 | 标的 | 物资品类 | 规格型号 | 估算采购数量(米) | 最高单价限价 (元/米) | 标的估算金额 (万元) | 工程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单位 | 供货期要求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标的1 | 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FY-YJLW03-64/110-1×1200mm 2 | 21354 | 1025.00 | 2188.785 | 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 | 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 5 | |
2 | 标的2 | 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FY-YJLW03-64/110-1×630mm 2 | 6603 | 668.85 | 441.64 | 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 | 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 1 |
标的 1 备注:
1 、标段中110kV电缆型号分段: 暂定为3549米×3+3569米×3,具体电缆型号根据技术参数四方协议要求生产。最终采购数量及分盘要求以招标方发出的分盘表为准。
2 、付款承诺 :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请款资料后 45 天内,按合同价 10% 支付预付款;货物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支付至 97% 的到货款;供应商申请到货款前须提供全额发票;剩余 3% 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最终付款周期以合同签订付款承诺为准。
3 、采购单价: 包括本体、、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调试)、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负责)、税费、政府规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出厂验收人员差旅费用(含6人以内)、第三方检测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4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标的1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完成,因此, 本标的合同将由与中标人签订,由与中标人履行合同 。
标的2备注:
1 、标段中电缆型号分段: 以采购需求单位发出的订单为准,具体电缆型号根据技术参数四方协议要求生产。
2 、付款承诺: 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后的15天内按合同价10%支付预付款;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97%的到货款;供应商申请到货款前须提供全额发票;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最终付款周期以合同签订付款承诺为准。
3 、本次招标电缆的基准铜价为68720.00元/吨。
物资需求单位在电缆采购时按下订单前1个工作日上海有色公布的铜原材料日均价作为调价周期铜价,根据调价计算公式判断铜价格波动幅度是否启动调价机制,若需要调价则计算出调整后的电缆单价,作为电缆采购单价。
投标价格包括本体、、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调试)、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负责)、税费、政府规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出厂验收人员差旅费用(含6人以内)、第三方检测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1、本次采购招标实施与原材料铜价格联动,铜价联动计算公式:
(1)铜价格波动幅度大于或等于±3%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即-3%<铜价格波动幅度<+3%时不作调价;
波动幅度=(调价周期铜价-招标基准铜价)/招标基准铜价*100%。
(2)调整后电缆合同单价计算方式:
调整后电缆合同单价=电缆招标合同单价+(调价周期铜价-招标基准铜价)×铜含量。
铜含量计算方法:电缆导体截总面积×铜密度(标准系数8.9g/cm 3 )
4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标的2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完成,因此, 本标的合同将由与中标人签订,由与中标人履行合同。
(二)项目概述:东莞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三期工程110kV 北金甲乙南线N1-N16 段迁改工程、110kV 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 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2630.425 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的。
(三)招标范围: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110kV北金甲乙南线N1-N16段迁改工程、110kV则南甲乙线#3-南栅站、则金线#4-#5段电缆迁改工程110kV交联电力电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或集成商,应具备自行生产或集成、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
3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 |
4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6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8 | 若投标人在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实施市场禁入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9 | (1)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 | 根据省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Q/CSG-GPG2063002-2021》中,附录C 实物补偿方式迁改实施管理相关要求。 迁改物资供应商应在公司近三年110kV或220kV交流电力电缆框架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中选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应选取,已过处罚期且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可进行选取。 近三年指2020年-2022年。 (1)投标人应提供框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是 公司近三年110kV或220kV交流电力电缆框架招标项目 中标供应商,未能提供的认定为不合格资格处理。近三年指 2020年-2022年 。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CNAS/CNAL认可出具的与相应标的相对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截面应在标的要求的最大截面或以上。提供满足截面要求的预鉴定试验报告的,视为业绩满足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3 月 09 日 22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3 月 15 日 22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1. 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通过银联在线的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21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取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费的公告》。
4.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 年 03 月 09 日 22 时 00 分 00 秒
5.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6.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 (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2.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方式: 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4.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中国等 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联系人:郑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B 塔5 层
联系人:黄工
电 话:4008100100-4(电子采购交易平台)-1(广东电网)
2.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85121727、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_ 王政忠 _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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