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东四街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鞍山市
项目概况
海城市东四街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或线上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2023004
项目名称:海城市东四街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城市东四街道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括海欢线东四过境段全部路段、东韭线东四过境段全部路线、东四新中学路全部路段、腾海大道东西过境段全部路段、高铁车站广场及周边主次干路全部路段的除杂草、修割草坪、苗木修剪、灌溉、养护产生的垃圾清理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或线上邮寄方式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中心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文件领取表(注明项目名称、领取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若 投标人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 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 邮寄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3、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
收件电话:、
收件地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东四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城市东四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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