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潮白监狱生活污水清运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
项目概况
潮白监狱生活污水清运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郭公庄一区棉花城2号楼106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SJ-20230301-F
项目名称:潮白监狱生活污水清运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提供生活污水运输处理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3.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郭公庄一区棉花城2号楼106会议室
方式:凡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的报名证明资料:①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适用于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写清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报名资料须使用A4纸张,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郭公庄一区2号楼1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郭公庄一区2号楼1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政策要求,扶持中小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无法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应付相关说明。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清河农场潮白监狱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一区棉花城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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