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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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16
项目概况
象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7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GY-XXFY-2023001G
项目名称: 象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74000
最高限价(元): 127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象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7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以司法警务保障指挥中心为依托,搭建司法警务管理系统,实现警员信息、训练档案等日常管理数据及时录入、实时更新、有效分析、科学评估,实现警衔管理、数据报送等重点工作的顺利运行。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招标文件浏览);
3.,投标人只有在“”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2.其他事项: 2.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3)“”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2.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2.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投标人在“”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
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zfcg.czt.zj.gov.cn)、宁波站上公布,发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象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林楷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宁波)A栋4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石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
联系人 :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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