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生活垃圾落实填埋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
福建
-南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24]HCDL[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溪县生活垃圾落实填埋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技术和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23 08:30:00,更正为:2023-03-31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23 08:30:00,更正为:2023-03-31 08:30:00。
1 、评审指标 2 “ 2.1 垃圾转运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更正为“垃圾转运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位于填埋场内的垃圾压缩中转站转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评审指标 3 :“ 2.2 在垃圾焚烧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更正为“ 2.2 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评审指标 6 “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 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四、生态巡查要求”更正为“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 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评审指标 13 “垃圾转运车:采用核定载质量 ≥ 30t 的垃圾转运车垃圾转运车或自卸货车,整车质量控制在 45 吨以内,严禁超载。转运车辆配置不少于 2 辆,驾驶员不少于 3 人。”更正为“垃圾转运车:采用核定载质量 ≥ 30t 的垃圾转运车或自卸货车,整车质量控制在 45 吨以内,严禁超载。转运车辆配置不少于 2 辆,驾驶员不少于 3 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松溪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松溪县河东村永镇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旭
电话:
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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