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大道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项目概况
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1-22143
项目名称: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5,406.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925,406.6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25,406.66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3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所属期为2023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西大道(清远大桥北侧-田龙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 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
电话: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5.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电 话: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清碧路2号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502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A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欣彤
电 话:
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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