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会福利院购买痴呆傻人员托养服务项目
湖南
-湘潭市
公告预览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购买痴呆傻人员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 公司 受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的委托,对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购买痴呆傻人员托养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购买痴呆傻人员托养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潭市财采计 ( 2023 ) 0042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TJY20230315
4、 采购主要内容 :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拟将32名(以实际托养人数为准)“痴呆傻”服务对象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托养。主要服务内容: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伙食保障等。
5 、 服务期限:三年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采购项目预算 : 158万 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 ;
(4)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完税证明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供应商 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 对应 三个分项查询网页件、“中国”的查询记录网页件 。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具备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 万 元整 。
2 、 磋商 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
3 、 银行转账 : ① 供应商 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 磋商 保证金。在 响应 截止前,按照 磋商 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 磋商 保证金收款账户。 ② 各 供应商 需在递交 磋商 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 、 保证保险 电子保单 : 采用 保证保险 电子保单 形式, 供应商 登录湘潭市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 磋商 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 保证保险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 供应商 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 ,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 保证保险 操作手册》。
5、 磋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保单 生效截止时间为 响应 截止时间。 磋商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 响应 有效期一致。
6 、未按时足额缴纳 磋商 保证金的,其 响应 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 磋商 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或保险凭证。
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供应商自行在湘潭市中心系统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 供应商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 供应商 。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 从20 23 年 3 月 21 日~20 23 年 3 月 28 日17时00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中心网站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 须在20 23 年 3 月 28 日17时00分(北京 时间)前在湘潭市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中心网 上发布。
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中心网 上/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为 20 23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潭市中心 相应 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中心二楼)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 授权书及 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湘潭市 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易大理 电话: 0 731-5852 5966
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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