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改造工程
辽宁
-抚顺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改造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 磋商 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3-003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39.9130万元(含33.00万元不可预见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339.9130万元(含33.00万元不可预见费)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改造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 至2023年6月10日竣工且验收合格(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3 月 14 日 至 20 23 年0 3 月 20 日 ,每天上午 08: 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 23 年 03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
六、开启
截止时间: 202 3 年 03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自行采购文件。 响应 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 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 响应 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或远程解密 ,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 最后 报价提交的时限为 30 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 响应 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 响应 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抚顺市 清原满族自治县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 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馨月
电 话:
日期:202 3 年 03 月 13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