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高新园区数字孪生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以下简称 “ 采购方 ” )的委托,就 “ 新昌高新园区数字孪生一期工程项目 ” 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HX2023-05(CG)
二、项目概况:
2.1 、通过系统平台的建设,全面提升高新园区全域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当新昌共同富裕的示范标杆,建设数字底座、资源规划模块、项目管理模块、色应用模块、产业服务模块五大模块。数字底座将实现新昌高新园区全域的二维实景地图模型与地下管网结构模型,构建核心区域的三维城市模型,统筹为各模块业务场景应用提供地图服务,并在地图基础上建设各项专题驾驶舱。资源规划模块主要建设资源一张图应用和征迁数字化管理应用。项目管理模块主要建设产业项目全流程管理应用。产业服务模块主要建设产业链图谱(招商)、大明市新区化工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应用和产业地图应用(企地智控)三大应用。特色应用模块主要建设招商地图应用。
2.2 、最高限价为 1295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3.3. 未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领取时间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下午 5:00 (节假、双休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提前领取招标文件)
4.2. 地址:新昌县海洋城公寓楼 21 层代理室;
4.3. 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 100 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 21 楼 2116 室。
5.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 21 楼 2116 室。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新昌县平台发布公告
八、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1. 采购方名称: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三花路 2 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 21 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 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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