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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中心竹山县大庙至鄂陕界城门洞改扩建工程路基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

十堰市

发布时间:2023-03-24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竹山县大庙至鄂陕界城门洞改扩建工程路基项目(HBZS-2023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303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大庙至鄂陕界城门洞改扩建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竹山县大庙乡
建设规模:路线起点位于大庙乡集镇,与S451平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起点自南向北前进,经大庙乡、铁炉沟村、界岭村、铁炉沟后到达路线终点城门洞(鄂陕交界处)与现有老路顺接,终点桩号K12+031.169,采用4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全长12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5
合同估算价:634.1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山县大庙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址:
竹山县大庙乡大庙村四组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车城西路143号
邮编:
4422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柯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719-464008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3月24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 2019 年、 2020 年和 2021 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 1

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3 年至少完成过 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6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 业绩。

注: 1 、申请人业绩近三年时间指从 2020 3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明指:交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或交工)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 、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根据十政办发 [2018]114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其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为 失信惩戒 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 、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网页截图。

2 、申请人应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网页截图或带二维码的 A 级证书。

3 、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以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注册单位应为申请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且没有被 信用中国或最高人民法院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级)。

安全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交安 C 类证书。

注: 1 、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 B 证、 C 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以上人员要求:均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指 2023 1 2 3 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 、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道桥、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等。

4 、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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