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沪宁城际、宁杭线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静安区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沪宁城际、宁杭线钢材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 称: 2022 年沪宁城际、宁杭线钢材采购
招标编号:STWZ-GZ2022-418
本招标项目2022年沪宁城际、宁杭线钢材采购,招 标人为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 ,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不满足开标条件,故发布二次公告。
- 招标内容
包件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角钢 | Q235,75*75*8MM 6M/ 根 | 吨 | 2716.882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沪宁城际(沿线上海、南京、无锡)、宁杭线(溧水、宜兴、湖州) |
2 | 角钢 | Q235 ,63*63*6MM 6M/ 根 | 吨 | 299.013 | |||
3 | 钢板 | Q235 ,δ6MM 1500*6000MM | 吨 | 132.356 | |||
4 | 钢板 | Q235 ,δ10MM 1500*6000MM | 吨 | 65.745 | |||
5 | 钢板 | Q235 ,δ8MM 1500*6000MM | 吨 | 31.143 | |||
6 | 圆钢 | HPB300 ,φ16MM 9M/ 根 | 吨 | 527.436 |
注:最终结算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营业范围: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符合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提供增值专用发票;
2.1.2 质量保证:投标单位须提供一份钢材近五年内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若角钢、钢板、圆钢为不同生产厂家生产,不同投标产品则须提供对应生产厂家钢材的检测报告;(2017年至今)
2.1.3 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报):
2.1.4 供货业绩:投标单位必须一份及以上近两年内投标产品同类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合同;(2020年至今)
2.1.5 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19年至今)
2.1.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2.1.7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 线上方式 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3.2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文档上传),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500 元人民币(各包件 分别报名、分别汇款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 公对公账户 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 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 。发票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同一包件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3.4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2022 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北京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5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3.6 购买招标文件后,除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投标者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二号楼一楼105B开标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和(cg.95306.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董工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楼112室
电 话:021-512 35525(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
电子邮箱:
邮编:200071
9. 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9719730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
邮编 | 200071 |
1:
一,标书费汇款银行回单
请粘贴盖银行回单章及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二,开票资料(WORD版)
单位名称: | |
税号: | |
电话: | |
地址: | |
开户行: | |
账号: |
三,开票资料(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四,投标申请表(WORD版)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五,投标申请表(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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