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2023-2025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 2023-2025 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 2023-2025 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该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 2023-2025 年度地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
2.2建设地点:四川、广西、贵州、云南、重庆等省工区范围内。
2.3框架协议有效期: 1 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估算总金额:
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项目预估合同总额 990 万元,单项工程合同价 200 万以内(不含 200 万)。
2.6标段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对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所辖四川、广西、贵州、云南、重庆等省工区范围内需开展的工程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针对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范围内各类管道以及油气设施,包括已建成投产的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 10KV 及以上)、集输站场(平台)、阀室、穿跨越、隧道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在工程论证和运行阶段对特殊地段开展地质勘察测量,地灾调查、提供地灾评估以及治理方案等,主要包含遥感调查、地面调查、地形测绘、典型地质灾害点专项勘查、酸气管道排水系统调查、地质灾害评估、防治方案等内容,并与委托人签订单项合同。根据招标结果与前三名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原则上按照排名先后以 5:3:2 比例进行工作量安排 , 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阶段考核结果,定期动态调整下步工作量。
框架协议起止时间约定为 1 年,采用“ 1+1+1 ”合同模式,约定框架协议到期后,若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重大维稳上访事件及其它突出的负面清单问题且总体考核为良好及以上,则与相应承包商续签第二年框架协议合同,以此类推,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为 50% ,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为 30% ,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为 2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 )持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勘查、危险性评估、设计)及以上资质;
( 3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 2019 年以来承担过地灾评价类业绩或地灾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类项目业绩;
( 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 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水工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经验,且 2017 年以来有承担过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2 )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或水工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经验,且 2017 年以来有承担过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 3 )安全负责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调查、防治工作经验,且 2017 年以来有承担过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的安全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及其下属单位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019 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较大及以上级别工程 ( 产品 ) 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较大维稳事件。
3.6财务要求:近 3 年无连续亏损( 2019 年 -2021 年度),提供资料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以下简称 CA 章)、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 )获取时间:2023年 1 月 5 日 10:00 至2023年 1 月 10 日 10:00 。
( 2 )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0 日 10:00 。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根据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相关规定,中国石化系统内单位参与投标可免收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 “ 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10 日 09:30 。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10 日 09:30 。
7.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
8 .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路 688 号西南科研办公基地;
邮编:610000;
联系人:介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 .招标代理机构 (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2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时间起,到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12月29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