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汕尾市
项目概况
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3-00677
项目名称: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210 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须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令第 9 号)要求,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利水电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汕尾市城区金宝城豪庭1栋21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汕尾市城区金宝城豪庭1栋2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现场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CA-key,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评审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要在评委设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最后报价。请提前安装好相关浏览器、电子签章工具及网络环境等,以免影响最后报价的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丰县水务局
地 址: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金宝城豪庭小区1栋2101、21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电 话: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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