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黄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五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已由 盐池县 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2023〕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 资金来源为 衔接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整合部门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盐池县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产业振兴工程:1、研学宿营地建设项目新建研学宿营地一处(宿营帐篷10套,宿营基地木质平台10座,青少年研学营地帐篷及配套设施10套);营地卫生间改造1座,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场地碎石硬化6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维修15盏;太阳能路灯设置20盏;水电配套;进入营地道路硬化,硬化面积2720平方米;进入营地步道修缮,修缮400米。 2、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产品展销中心一栋,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产品展销展柜;新建小木屋2座;室外水电配套;足球设施安装;场地平整2000㎡。3、旅游基础设施。窑洞檐口护栏150米;窑洞宣传栏10套;监控5套;景观灯10盏;标识牌2项;基础配套设施1项;新建卫生间,建筑面积80平方米。4、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展示中心,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体验区配套设施1项。5、生态猪场建设新建猪舍一栋,建筑面积675平方米;成品食槽,建筑面积90平方米;围墙300米;场地硬化,建筑面积690平方米;配套设备1项;配套给排水1项;6、采摘园基础设施建设小品1项;瞭望塔1座;道路硬化1050平方米;销售点2座;标识牌2项。(二)生态振兴工程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及拆除清理棚圈等,将农户室内、院内、院外环境治理纳入整治行动范畴;推行“积分奖励”和“门前三包”制度;对何新庄村主巷道两侧碱化房屋、院墙进行改造。道路两侧用面包砖进行硬化,以及完善相关基础设施;2、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基础设施配套1项;儿童游乐设施的配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山乡何新庄村
2.3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一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二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三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四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五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六标段。
山乡何新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至五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外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外省企业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3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1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中国”(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池县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盐池县山乡
邮 编: 751500
联 系 人: 李云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赵瑜
电 话:
2023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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