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茂名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茂名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2023-2
1. 招标条件
茂名港铁路专用线工程包括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和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两部分内容。其中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2〕52号)批复立项建设,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14号)批复立项建设。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2〕597)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2〕593)批复初步设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茂名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 1 )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
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位于茂名市滨海新区,项目自国家二级铁路博贺港站南端咽喉 6# 道岔岔前(对应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里程 DK50+080 )引出后,紧临茂名港大道公路东侧向南延伸,线路全长 3.09km ,全线以路基形式通过。接轨站设安全线 2 处,企业站新建港区信号楼,新设计算机联锁,在既有博贺港站设置联锁远程操控终端。
( 2 )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
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茂名市滨海新区,线路自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铁路专用线终点(博贺新港区专用线 GQDK3+090 )引出,而后以半径 R-300m 的曲线接入广港码头,线路长度 1.194km ,全线以路基形式通过。广港码头内设存车场和装卸场,其中存车场设 1 条存车线、 1 条机走线,有效长均为 450 米;装卸场设 3 条装卸线,其中广 -3 为集装箱装卸线,直线长度为 462m ,装卸有效长度为 448m ,满足 32 辆车装卸要求;广 -4 和广 -5 为散货装卸线,铁路有效长为 387m ,装卸有效长度为 364m 。新设联锁道岔、轨道电路、调车信号机等。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
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25 日。
2.4 招标范围: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和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协助代建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和按国铁集团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合计为 166.1323 万元,其中:新建铁路茂名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17.4285 万元,茂名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48.7038 万元。
2.6 其他:
2.6.1 重点难点:监理重难点对应施工标段, 茂名港铁路专用线项目重点工程为路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铁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其他情形: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 4 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扫描件发送到,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服务指南栏目。
4.2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4 月26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4 月 26 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4 月 26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中心网、、中国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盖单位公章) |
地址: | 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 |
邮编: | 510600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联系人: | 周工、杨工 |
电话: | 、61327763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建行广州铁路支行 |
账号: | 440000003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公章)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
邮编: | 100071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联系人: | 刘工、郭工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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