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路开元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公告
济南市旅游路开元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 2023DLEC01Z5012001 | 项目编号: | EC01202303280205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旅游路开元隧道综合提升改造工程(EPC) | ||
工程地点: | 旅游路和二环东路交叉口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EC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2381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0073.8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1座 |
计划文号: | 济发改审批〔2023〕5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晓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晓艺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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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项目人员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同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5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注:公路资质企业须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A级及以上评级,如中标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5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市政道路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 |||||||||
三、招标范围 | |||||||||
济南市旅游路开元隧道渗漏水治理与防排水系统改造、衬砌结构加固与病害处理、路面病害处治与提升改造、洞内装饰与防火提升、洞口病害处治、机电设施提升等;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二)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最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预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授权); (3)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公路资质企业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项目经理无扬尘承诺、无在建承诺; (8)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9)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11)投标人信息一览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未使用原件进行扫描、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企业法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优先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主体信息中,注册方法参照《济南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html;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请提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
八、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济南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04-02 17:00前登陆济南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投诉电话 | |||||||||
交通局 | |||||||||
技术支持电话:-5 | |||||||||
CA服务电话:, | |||||||||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9日 - 2023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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