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市
兴隆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兴审批招标核字【2022】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水泉镇,半壁山镇; 2项目规模: 主要对20个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智能化升级、地面改造、管理设备、亮化、完善停车场标识标线、更换道闸系统、绿化、广告设施建设等,并建设充电桩系统及配置强电系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4计划工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安装等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2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3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 : 近两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提供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年、2023年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 :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4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8 17:30 至 2023-04-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4-19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迎宾路职中综合楼6层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红光路106号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399 |
联系人: | 赵怀旭 | 联系人: | 刘淑霞 |
电话: | 0314-5056568 | 电话: | 0314-5052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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