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生态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新群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浙江
-嘉兴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生态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 —新群路(平善大道至五洲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经开投〔 202 3 〕 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生态汽车产业园新群路(平善大道至五洲路) 。
2.2 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新群路西起五洲路,东至平善大道,道路全长约 696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对现状车行道进行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部分路段挖除翻建,同时现状水泥混凝土侧平石更换为花岗岩侧石。并对沿线已建检查井盖进行更换,道路沿线路灯新建,完善交通标线、交通设施杆件进行喷涂等。
计划监理服务期: 100 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生态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一期)—新群路(平善大道至五洲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含工程养护、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5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15.27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专业) ,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方式发放。地址: 平湖市中心网( ) 自行 . 。
4.2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 3 年 3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016329734 @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 3 年 4 月 3 日。招标人将于 202 3 年 4 月 4 日 12时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 333 号永兴大厦八楼812 。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湖市中心( ) 发布。
7. 特别说明
7.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
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 ,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
7. 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平湖市永兴路 1000号 |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 1033号 11楼 |
邮 编: 314200 | 邮 编: 3142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吴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202 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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