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城市规划道路下穿既有遂宁站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招标公告
遂宁城市规划道路(兴宁路、惠民路)下穿既有遂宁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
招标编号:CTGG-2023-054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遂宁城市规划道路(兴宁路、惠民路)下穿既有遂宁站工程 已经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以 遂开发改发〔202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发展高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 成都成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遂宁市(遂宁站)。 建设规模: (一)新建兴宁路通道下穿遂宁站(西端)。遂宁城市规划道路(兴宁路)采用框架地道结构形式下穿达成铁路遂宁站西端,穿越地段铁路里程范围为:达成下行K187+847至达成下行K187+907段,穿越该处共10股道,由南向北依此为达成线遂宁站11线、5线、III线、I线、II线、4线、6线、8线、10线、12线,框架地道桥轴线与达成铁路正线呈90°正交。下穿框架桥孔径布置为7.5m+15.0m+15.0m+7.5m,框架地道桥结构箱身净高8.0m;框架桥结构顶面距离既有铁路线轨顶面的高差约2.1m。 (二)新建惠民路通道下穿遂宁站(东端)。遂宁城市规划道路(惠民路)采用框架地道桥结构形式下穿达成铁路遂宁站东端,穿越地段铁路里程范围为:达成下行K181+377至达成下行K181+437段,穿越该处共3股道,由南向北依次为达成线遂宁站III线、I线、II线,框架地道桥轴线与达成铁路正线呈90°正交。下穿框架桥孔径布置为7.5m+15.0m+15.0m+7.5m,框架地道桥结构箱身净高8.0m;框架桥结构顶面距离既有铁路线轨顶面的高差约1.9m。 2.2 招标范围:遂宁城市规划道路(兴宁路、惠民路)下穿既有遂宁站工程,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5日; 2.3 其他说明: /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 (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的类似铁路下穿工程施工业绩,5年内具有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及其他: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 |||||||||||||||||||||||||||||
4、资格预审的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3月30日0时0分至2023年4月5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5.2./ 5.3./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0时0分至2023年4月13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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