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湖北精华纺织5313600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
-咸宁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精华纺织5313600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HBSJ-202303QG-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3QG-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精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313600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3-421202-04-01-1437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长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长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湖北精亚麻业有限公司、湖北精华天源纺织有限公司部分屋顶和闲置土地安装光伏组件,利用太阳能发电,建设光伏电站,所选用的屋顶为混凝土及彩钢瓦屋顶。湖北精亚麻业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凤凰大街。本项目采用厂区7栋已建成建筑屋顶及两宗闲置工业用地,可利用面积33961㎡,其中:屋顶面积约20461㎡,闲置工业用地面积约13500㎡,拟装机容量3.1940mwp。湖北精华天源纺织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双溪桥镇。本项目采用厂区一宗闲置工业用地,利用面积约18234㎡,拟装机容量2.1196mwp。具体装机容量以实际设计结果确定,发电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380V。具体并网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含加固施工)、安装、调试并网送电等EPC交钥匙总承包建设,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场本体、厂区集电线路、支架及电气设备基础,光伏电站站内围栏施工、配电房中开关柜及设备、高低压配电开关设备、电气二次(综自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含环境监测站)、视频监控系统等及并网线路的工程勘测、设计(含初设及详勘)、并网接入手续办理及批复、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基础工程、安装工程、已有建筑物加固、换瓦、屋面修缮、屋面落水管道修缮、屋面水沟清淤、地面场平、厂区内引水取电计量系统、现场配置数据采集柜和所需要的光纤、屋面检修步道、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含调试、培训、试运、性能试验行等)、消缺、性能保证、验收考核、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招标人企业宣传标识标牌及安全标识标牌、交付时屋面荷载检测、电网提出的整改意见措施费等一揽子工作,以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和缺陷修补、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并网前电力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电网公司对接、业主单位相关协调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暂定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06 合同估算价:2258.0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 暂定9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以现场甲方项目经理下发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其中: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项目勘探、设计及图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5M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业绩(装机规模超过5Mwp的集中式光伏项目也予以认可)。【备注: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盖章页)和并网证明(或竣工类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累积装机容量不低于5M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业绩(装机规模超过5MWP的集中式光伏项目也予以认可)。【备注: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盖章页)和并网证明(或竣工类证明材料),证明文件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姓名】;③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④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 (6)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基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7)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③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8)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各类设备规格品种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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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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