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 设计 -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 设计 -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的核准的批复》 2018年7月2日,成发改〔2018〕29号 及 《关于同意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建设厂址变更的批复》, 2022年8月22日,成发改核准函〔20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自筹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自有资金 30%,贷款70% ,招标人为 成都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 2018〕29号 / 成发改核准函〔 2022〕2号 )的招标 , 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R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青云寺社区 1 、 4 组,永安镇松柏社区 1 组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主要满足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内用户冷、热、电等能源需求。项目总体规划建设 4 套 15MW 等级的简单联合循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机组,分期建设。本期项目拟建设 2x15MW ,含 2 台 15MW 级燃气轮机 +2 台单压余热锅炉,供热调峰设备采用 2 台 20t/h 燃气锅炉。后期根据用户负荷发展情况再适时扩建两套 15MW 等级的循环机组,场地具备扩建条件。本期项目计划总投资 28716 万元, 2x15MW 机组分三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 2 台 20t/h 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及电控楼、化水车间等配套设施,及综合办公楼、检修间等厂区配套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第二、三阶段分别建设一台 15MW 燃气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 “设计 - 采购 - 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为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起步区分布式能源 一期项目 三个阶段 的整体 施工图勘察、 设计和第一阶段范围内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行政手续办理、 竣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 EPC 总承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本项目承包商需要负责本工程 总共三个阶段 的设计、一阶段范围内的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其工作范围为: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监造、运输、场地平整、土建工程、设备安装、水土保持、设备调试、设备培训、机组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 72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24个月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包括 项目施工阶段的 临时性工作设施,临时办公室、急救室、通讯 设施 、临时保安防护等;
3、 竣工验收 工作范围
竣工验收是指按照国家和业主单位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体评价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在 试运之日起 13个月内完成 。
4、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本项目的 EPC总承包全部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本项目分三阶段建设, 本次 施工图设计包含三个阶段的所有工程内容。承包商应以初步设计为基础,完成满足项目整体报建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完成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充分考虑第二、三阶段接口条件;因主设备暂未招标,第二、三阶段的与设备相关的部分工艺施工图设计需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配合编制主设备招标技术规范,待主机设备招标后,按要求完善二、三阶段的施工图设计。
5、 培训工作范围
承包商 应 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提交业主审查,承包商的安排应满足业主的计划要求 ,确保 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 。
6、 保修工作范围
本项目承包商的缺陷责任期为业主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24个月。在质保期内完成该过程承包商责任的任何缺陷处理。若承包商处理缺陷不能满足业主生产 运行 的要求,则业主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并且扣除该缺陷处理、有关试验及承包商厂家配合导致的所有费用。
7、 其他工作事项
本 项目 EPC 工程承包人的 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1 )对 项目招标范围内 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管理;
( 2 )负责 配合发包人完成 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如规划报审、 建设报审、 施工许可 证 等 项目开工行政许可文件的取得;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公司内部开工手续相关工作。
( 3 ) 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单机试运、联动试车、开车投产等工作, 提供项目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所需的燃料、蒸汽、厂用电、酸碱化学品及其它消耗品等材料; 提供 用于试验、初步试运的备品备件、移交生产后第一年的备品备件 及设备 专用工具, 配合生产移交。
( 4 ) 负责 政府相关部门 和建设单位上级公司 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如特种设备监测、压力容器及管道监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查、 安全检查、 质量检查等)。
( 5 ) 配合业主及 相关 主管部门 对本工程安全 、 职业卫生专业验收、环保专业验收、消防检验 等 ,取得 相关部门批复, 直至合格满足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2.4 服务周期: 计划总工期 12个月,自 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
2.5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 及 行业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6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 1)□勘察资质:
【具有】【勘察的单位】;
( 2) R 设计资质:
【具有】 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 电力乙级及以上或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甲级 资质; ② 压力管道设计 工业管道 GC1(2) 和 GC2 许可,过渡期应符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 年第 41 号)文件 的规定; ③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资质的单位】;
( 3) R 施工资质:
【具有】 ① 以下两种资质之一: a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b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 具有许可范围 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具有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GC 2 压力 管道安装 许可,过渡期应符合 应符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 年第 41 号)文 件的规定。 【资质的单位】;
3.1. 3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具有 机电 或市政 工程专业 一 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
●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 R 设计负责人兼任 £ 施工负责人兼任
R 拟派设计负责人 :
● 具有 注册 公用设备(动力) 工程师执业资格 证书, (须为 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 人员 ) ;
R 拟派施工负责人 :
● 具有 机电 或市政 工程 专业 一 级 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须为 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人员 ) , R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注 :项目经理资格设置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
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 7 财务要求 :
● 近 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1)□勘察资质单位:
○无;
○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 2) R 设计资质单位: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R 已完成 □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机 装机规模 6MW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天然气发电/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燃气类自备电站等类似项目的 工 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 提供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 ;
( 3) R 施工资质单位: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R 已完成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机 装机规模 6MW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天然气发电/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燃气类自备电站等类似项目的 工 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 ( 提供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 3.1.2中要求的设计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不见面开标)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 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 . 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服务中心(网址: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成都科园四路 2号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 6号
邮 编: 6100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电 话: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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