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亭路道路电力迁改工程
福建
-漳州市
兴亭路(宝莲路至漳华路)道路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亭路(宝莲路至漳华路)道路电力迁改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芗发改审【 2022 】 54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内,西起宝莲路,东至漳华路(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环网箱 5 台,高压电力电缆约 4722 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电力排管工程、线路迁改工程、通信工程、设备基础工程、电力工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 2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兴亭路(宝莲路至漳华路)道路电力迁改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造价资料、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市 [2014]159 号 } 《住建部关于印发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 110kV 及以下送变电工程”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 1093698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 2016 〕 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 2015 〕 35 号及闽建办筑〔 2015 〕 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 2017 〕 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 2022 〕 1 号、闽人社文〔 2018 〕 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④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 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 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 2021 〕 7 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 2020 〕 2 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 8 : 30 : 00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B 类【 K 值取 6.00 %~ 10.00 %(含 6.00 %,不含 10.00 %)】 。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09:30:00 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元 )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 18.2.1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01 月 12 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 13 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 14 幢 14 号,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 2910159 ,传真: /
联系人:林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 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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