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力资源服务中标公告
辽宁
-丹东市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LAJC202303006 (招标文件编号:LNLAJC202303006)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力资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7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食堂人力资源服务 | 为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员工配备食堂服务人员2名(厨师、保洁各1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食,根据本单位要求制订适宜菜谱并负责食材的购买。 | 要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用膳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应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餐具、容器、冰库、冰箱生熟分开,无交叉感染,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食堂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散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至少每天清扫一次,保持清洁。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 1+2模式,中标单位第一年服务双方无异议,双方可以续签。 | 按采购人指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爱军、李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人民币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九纬路2--1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911室
联系方式:崔女士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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