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的澄清文件
湖南
-株洲市
变更公告
递交时间:2022-12-13 17:07:46 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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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2-13 17:07:44 |
递交时间 | 2022-12-13 17:07:46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株财采计[2022]0004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委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中 电梯设备及安装供应商 资格条件更正为 “ 1.电梯设备及安装供应商:(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旧证(2019年6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C 级 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②新证(2019年6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2)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C 级 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②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 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以上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 2 、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中 工程量清单已重新补充上传,请各供应商自行,,以本更正公告 为准。 3、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唐周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联系人: 邮编:4120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69号铭逸酒店21楼 联系人:唐周、 邮编:412000 电话: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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