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蓄电池废气净化排放装置更新招标二次公告
河南
-郑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车辆段蓄电池废气净化排放装置更新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郑州车辆段蓄电池废气净化排放装置更新,2套,1个包件,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符合招标设备技术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投标产品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须附书面声明)。
(4)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日9时至2022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二期(试),完成项目报名,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郑州车辆段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五里堡客技站
邮 编: 450052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传 真: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2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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