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和海南日报、人民日报开展2023年度宣传广告推广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海南
-屯昌县
受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 (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和海南日报、人民日报开展2023年度宣传广告推广合作项目(项目编号:HNDY-2023-208)所需的服务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 **** 、 **** 参加采购协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性质:
1、 项目编号:HNDY-2023-208
2、 项目名称: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和海南日报、人民日报开展2023年度宣传广告推广合作项目,其中A包项目名称: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和海南日报2023年度宣传广告推广合作项目(以下简称A包),B包项目名称: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和人民日报2023年度宣传广告推广合作项目(以下简称B包)
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 采购金额:A包:人民币150万元;B包:人民币60万元
5、 最高限价:A包:人民币150万元;B包:人民币60万元
6、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二、 供应商准入资格:
A包:
1、 拟定供应商:;
2、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为同等有效证明);
3、 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协商保证金;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协商。
B包:
1、拟定供应商:;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为同等有效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协商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协商。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 202 3 年 04 月 07 日 至 202 3 年 04 月 12 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地址为海口市秀英区御景湾小区1栋2楼D室
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评标室6
五、协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评标室6
六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
地 址: 屯昌县屯城镇
联系方式: 邓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融创美伦熙语6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段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工
电 话: 1 36175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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