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东津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津镇淳河村修建排水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
-襄阳市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人民政府本级东津镇淳河村修建排水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7 19:20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1 | 项目监管地:襄阳东津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东津镇淳河村修建排水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襄州区航空路与肖湾路交界碧桂园商业街7号2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1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GY-ZFCG-202304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经采计网备【2023】B00977
3、项目名称: 东津镇淳河村修建排水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5.9545 (万元)
6、最高限价: 35.9545 (万元)
7、采购需求:
东津镇淳河村修建排水渠工程,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和2021年或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书面承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襄州区航空路与肖湾路交界碧桂园商业街7号201室)
3、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为项目经理);②企业营业执照及信用查询记录截图等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书面证明资料;③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④报名表()。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21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1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襄州区航空路与肖湾路交界碧桂园商业街7号201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4月21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襄州区航空路与肖湾路交界碧桂园商业街7号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没有湖北省账号,故以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公告,实际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襄阳市东津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襄州区航空路与肖湾路交界碧桂园商业街7号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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