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云南
-文山州
项目概况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需解锁(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CG2304-07
项目名称: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 (工程类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 (工程类项目为 1%~2%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询价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具备配备相关的标准器材及技术工程师的能力。(2)允许成交供应商对需检定/校准的部分仪器设备进行外包,但外包方须具备检定/校准资质和相应的技术能力,且须经采购人书面签字确认。(提供书面承诺)(3)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需解锁(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需解锁会议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需解锁会议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询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询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询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需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
银行账号:53050需解锁1331
联系电话:需解锁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公告在“中国”上发布公告。
3.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文山市新闻路95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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