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石化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公开招标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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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荆门石化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公开招标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招标编号:NWZ250314-3809-06413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荆门石化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生产区大气监测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所投TVOC监测仪产品必须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提供至少15套以上的本标的物的使用业绩,卖方应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签字版技术协议。投标文件中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所投恶臭监测仪器产品必须具有5套以上的使用业绩,投标文件中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配置情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所投TVOC监测仪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全部内容等,或所投恶臭在线监测设备需具备CMA或CNAS正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设备名称包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在线监测仪,型号、技术性能必须与上述证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集成商视同制造商,但必须有仪表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并提供不低于2个类似产品集成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