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 北京公共用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JY22-G1002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特征:办公及配套房屋改造;
(二)建设地点:北京市;
(三)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00m 2 ;
(四)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
(五)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配电室、车库、值班室、传达室、宿舍、仓库等建筑的改造装饰工程及配套过道、室外路面工程施工 ;
(六) 项目预算:299.93757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供应商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三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220万元以上的同类建筑工程)业绩(以竣工单或相关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附相关承诺)。
(三)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09:30—11:30, 14:30—16:30)。
(二)发售方式:供应商需准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写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23号银燕大厦D座5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
在《中国》、《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北京市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
邮 编: 100000 | 邮 编: 10012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王君茗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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