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单位北京公共用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概况
北京公共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22-G1002
项目名称:北京公共用房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99.93757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93757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配电室、车库、值班室、传达室、宿舍、仓库等建筑的改造装饰工程及配套过道、室外路面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8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供应商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三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220万元以上的同类建筑工程)业绩(以竣工单或相关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附相关承诺)。(三)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送至邮箱
方式:供应商需准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写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23号银燕大厦D座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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