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镇环卫一体化采购更正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2]XSY[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镇环卫一体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描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2评标标准“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 “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3分。 ①以“★”标注的条款(共计4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以“▲”标注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③其他未标注“★”和“▲”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3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 ” 现更正为 :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 “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3分。 ①以“★”标注的条款(共计4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以“▲”标注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满分8分; ③其他未标注“★”和“▲”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3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满分15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且在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世纪城3号楼1-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颜娟
电话: 、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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