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绵阳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ZZYB20230720 (招标文件编号:ZZYB20230720)
二、项目名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置地广场2栋第7层0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用地调查评价及“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 | 1、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 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工作包含用地调查和用地评价两部分。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号)规定的程序开展信息归集。调查评价成果应包括园区调查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图件资料以及必要的成果说明等内容。园区调查评价成果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确认后经游仙区自然资源局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 按照部省关于“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要求和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通过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及实际管理范围历年的用地情况、固定资产投入、总收入、税收、人口以及建设情况相关数据等方面的更新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数据库建设,编制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扩区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游仙高新产业园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成果经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 | 1、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 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2023年度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绵自然资规发〔2023〕45号)要求,本次园区调查评价数据时点统一为2022年12月31日。园区评价范围按照“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其中,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35.66平方公里。 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工作分为用地调查和用地评价两部分。其中,用地调查主要从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逐宗地开展调查工作。用地评价主要从各类型园区的用地状况(如土地开发率、供应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用地效益(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地均税收等)、管理绩效(土地闲置等)方面开展,重点对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和集约利用水平进行监测统让与分析,形成评价成果。调查评价成果应包括园区调查评价表格数据、矢量数据、图件资料以及必要的成果说明等内容。 2、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 为进一步做好“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园区及企业提质增效,开展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省政府批准的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及由区政府批复的实际管理范围。调查评价口径为:第一类产业园按照批准范围、实际管理范围两个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第二、三类产业园按照实际管理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经省政府认定并公布的化工园区按照园区认定范围口径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试行)》、本年度“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技术方案等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开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工作,成果质量满足国家及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用地调查评价和园区评价服务成果全部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 1、2023年度“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调查评价 园区调查评价成果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确认后经游仙区自然资源局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 游仙高新产业园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项目成果经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升阳(采购人代表)、马双梅、周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按500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游仙区凯越路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乐荟城商业楼A区11楼2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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