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MZBJ(2023)第21号
项目名称: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清淤机械 | 清淤机械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段家峡水库灌区南干渠垃圾收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机械设备销售;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提交的法人身份证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三楼第2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三楼第2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 1、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报名成功回执单,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各供应商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文件( *.SXSZF格式),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通道将关闭,未及时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服务指南-专区-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陇县南峡沟水库管理站
地址: 宝鸡市陇县城关镇朱家寨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5号楼16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话: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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