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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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336,招标人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投标人将煤矸石拉运至投标人综合利用场区或者生产线进行综合利用,投标人确保煤矸石在运输及综合利用环节全过程依法合规,由于投标人违规行为造成的环境事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负相关法律责任。郭家湾煤矿选煤厂洗选矸石、井下矸石年产生量约 100 万吨,具体以实际拉运量为准。排放煤矸石的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需要外排煤矸石数量及排放时间为准。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总价使用完后合同终止 或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连采连充项目启用后合同自动终止。
2.1.4 服务地点: 郭家湾 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成功,且注册类别为“固废利用企业”,利用能力内容须包含煤矸石,可利用上限量须至少达到100万吨。
提供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完整网站或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有效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生产能力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及通过验收文件(若为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仅须提供环评批复即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矸石综合利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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