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江门市
项目概况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3-2023-01005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 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在服务期限内,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表复印件,或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注:若分公司投标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应当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经营备案表需含汽车维修和摩托车维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无需到现场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号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电 话: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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