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L-JI-2023-015
项目名称: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60,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60,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凤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700.00 | 460,7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占补平衡、增减挂钩、耕地流出、卫片执法外业核实举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4供应商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go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3.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 三楼第 2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 三楼第 2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 / 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 “我要投标”,并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文件( *.SXSZF 格式),如未及时电子文件( *.SXSZF 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 、本项目为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 - 服务指南 - 专区 -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 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 ”,并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 、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 、供应商请登陆陕西省( )按照 “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县自然资源局(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 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海棠风尚12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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