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
项目编号: 2023FZXH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2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述公告中“ 受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 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属于网站内容固定格式,本项目公告正文如下:
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 方案征集公告
受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的委托现对 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汽修实训室建设 进行方案征集。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咨询为免费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
( 一 ) 征集内容:
方案征集 的 1 。
( 二 ) 参与方案征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注: 证明材料单独密封,与征集方案一同提交。
( 三 ) 公告时间: 2023年 09 月 07 日至 09 月 11 日 。
(四) 方案征集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方案包括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等。
2.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统一用A4 纸,单独装订成册,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3.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装袋密封(包括纸质材料4 份及可读介质U盘或者光盘1份),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征集方案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报名材料可直接送招标代理公司。
5.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应征方案体现单位名称或能够识别单位信息或有其他记号的;
⑥提交的产品均应为国产产品能满足的参数,不允许使用进口产品;
⑦属抄袭作品的。
6. 征集的方案将由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进行评审。最终根据评审意见由征集人 按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进行优化后作为 本 项目招标的参考方案。参与方案征集的潜在供应商应无偿将招标方案供征集人使用。
7. 如现场递交征集方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此次方案征集项目终止,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
( 五 ) 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09 月 07 日至 09 月 1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2:00,15:00至 17 : 3 0(北京时间), 2 进行邮箱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参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与资格。
2.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9 月 12 日 下 午 14 :00(北京时间)。
3.方案递交地点:以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至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2层210室 )。现场方案递交只允许报名供应商指派一位代表参加,在递交方案的同时,参与方案征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方案,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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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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